姚明和篮协翻脸:体育都不能市场化,敢问哪还可以 | 今日话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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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姚明和篮协的关系降到了冰点。由姚任董事长的中职联和篮协进行了谈判,但谈崩了,篮协否决了中职联最主要的两个诉求。显然,篮协想进行市场化改革,只是说说而已。
姚明触碰了篮协僵化体制的核心
在国内的顶级体育明星里,既能沉着应对媒体,又能稳妥应付官方的,姚明是极个别之一。这就叫做高情商运动员。这一特点,是从运动员转型成商人的最大筹码。
但这一次,姚明也急了。“我现在能骂街了”、“希望篮协拿出诚意”、“(所谓改革)只是把过去对于CBA的管理方式包上了公司化的外壳”,姚明这些公开对媒体说的话,当然会传到篮协耳朵里。甚至可以认为,姚明要利用媒体给篮协施压。但显然,这一步并不是姚明所乐见的,事情已经发展到不得不撕破脸的地步。
为什么事撕呢?核心是控制权。
简单点说,篮协要进行“市场化改革”,希望成立一家CBA联赛公司。在篮协报给体育总局的方案中,篮协拟占股30%,联赛20支球队,每家占股3.5%。在这种模式下,篮协是绝对的大股东,牢牢握住对CBA的掌控权。
但是,在今年1月,共有18家俱乐部达成一致,成立了中国职业篮球俱乐部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(下简称中职联),姚明任董事长。成立中职联后,姚明作为董事长,也作为中国篮球吉祥物,自然要和篮协展开谈判。
姚明和篮协谈判所提出的诉求,全都被拒绝
中职联的第一诉求是:18家俱乐部以中职联名义,集体加入CBA联赛公司。这样一来,18家公司,每家占股3.5%,以中职联名义一联合,共占63%股权。篮协掐指一算,我30%,你63%,这是要造反啊!
谈判的第一步,就卡在这了。这一步,篮协认为退不得,而姚明认为“哪怕退半步,还跟原来一模一样。”
姚明不一定能啃下这块肥肉,但改革的方向是确定的
篮协的霸道和僵化,自然遭到大多数媒体的批评。但批评篮协,不代表一定要支持以姚明为代表的中职联。这是两码事。
其一,姚明作为中职联的董事长,同时身兼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董事长。这不合适,应该避嫌。没有加入中职联的浙江稠州银行俱乐部总经理就表示,姚明的双重身份让俱乐部对联盟产生了不信任感。
其二,姚明团队的第二个诉求,就是要拿下联赛的商务权。这是姚明团队第一个诉求的配套诉求。但如果第一个诉求始终得不到答应(18家俱乐部没法联合入股),那么这18家俱乐部能否拧成一股绳拿下商务权就不一定了。
中职联和篮协对垒,本质是资本力量和行政力量对垒。在这种对决中,我们倾向于支持资本力量,反对行政力量。但是资本力量不止有一股,不能仅仅因为他是姚明,就毫无保留地支持。
中职联只是资本力量的一股,应该引入竞争机制
可是,既然篮协多年、多次主动提起要进行市场化改革。那么,对于职业体育,什么是市场化改革呢?
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:使投资者真正成为联赛经营的主体。
只要是违背这句话的改革方向,都是错的。篮协现在想当CBA联赛公司的大股东,然后把商务权直接授予CBA联赛公司,就是想持续控制联赛,和所谓的“管办分离”的主张是南辕北辙的。
“NBA模式可直接移植给CBA”太天真,产权问题必须要解决
若参考先进模式,篮球看NBA,足球看英超。以足球为例,在英超联盟公司(负责英超联赛的运营、推广、管理)中,英足总没有股份,只分得少量资金来发展青少年足球;同样,姚明作为深谙NBA管理理念的业内人士,也想把NBA的运作模式,移植到CBA。
所谓NBA管理模式,是指完全由投资人管理的全市场化联盟,聘请职业经理人担任CEO负责运营。很多人和姚明一样,认为CBA可以和NBA学,篮协应该主动退出CBA联赛公司。但不得不说一句,这根本不现实。
之所以不现实,主要是产权的问题。理性一点说,根据今年1月宁波大学体育学院发表的论文《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CBA联赛产权制度探讨》,CBA从诞生之日起,产权属性一直属于国有资产,而且根据《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委员会章程》,篮协是CBA联赛产权的法定主体(章程的合法性又是另一个问题);感性一点说,CBA联赛是篮协拉扯大的。而NBA联赛的产权从来属于私人,这就是本质区别。
想让篮协直接放弃占股不现实,应该找到合适的退出机制
所以,应该及时对CBA联赛进行资产评估,篮协如果确认占股30%,这30%的股份应该拿出来抛售。想让篮协白白退出,是不可能的。
当然,以上只是我们的美好想象。篮协连自己占30%、中职联占63%都不肯,怎么肯把自己的权益全部抛掉?而且,篮协还有个“榜样”在前面。2005年,中超公司成立,足协独占36%的股份,其余16支球队,每家占4%。各家俱乐部闹了这么多年,呼吁足协退出中超公司,王健林去年8月也传出要接盘足协在中超公司的股权,但至今依然不了了之。
如果体育产业都不能彻底市场化,还有哪里可以?
市场化改革,尤其是彻底的市场化改革,会牵扯到意识形态的问题,比较麻烦,也比较敏感。所以,在有些部门,在有些产业,就会停滞不前。谁也不敢主动往前走一点点。
但对于体育产业,尤其是职业体育项目,本可以挽起袖子迈开腿地改革(也不像举重、跳水这些要承担特殊任务的项目),却依然畏畏缩缩,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把部门利益放在了首位。
早在2014年10月,国务院就发文:“改进职业联赛现行的决策机制,充分发挥俱乐部的市场主体作用。”
而由篮协发挥主体作用,多爽啊。CBA每年有那么多的赞助费,这些钱怎么分配,篮协自己定,账目也从来不公开,它当然不愿放弃自己决定一切的主导地位。
像篮协和足协这样的机构,其实可以看成一个大国企。而国企改革,最核心的部分一定发生在资本层面,运营困难、处境边缘的国企上市公司,国资应该“让贤”民资,以求资源的最大化利用。而篮协和足协就处在这种运营困难、处境边缘的尴尬境地,它们已经吃不下庞大的快速发展的联赛。
同样可以拿来类比的,还有最近10年疯狂涌现的各种地方政府搞的产业园。地方政府一定要以公司形式入股,而且一定要占大股东,决策政府定、事务政府管,导致各种产业园在萧条时,不能迅速转型,活力极差。
第3505期 本期责编 张德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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